未命名

  前一段時間震驚了全台的北捷殺人案,讓許多人心理都留下了深深的陰霾,除了撫慰受創的心靈,更重要的是,如何預防此類事件再度發生,現今社會各式各樣的壓力無所不在,尤其是青少孩童們還未成熟的心靈,稍不注意很容易就被扭曲變形,家長們不一定有充足的時間及正確的方法去導引孩子們積累的負面情緒心理諮詢師的需求已重要到不可忽視。

以下文章擷取自 Yahoo奇摩(新聞)-2014年7月21日

本件為社會矚目之重大案件,外界對於被告鄭捷犯案之動機、犯案時之心理狀態、是否受有外在刺激及其人格狀態等節多有質疑,對被告鄭捷應受之刑罰種類亦多有議論,為求透過精神心理專業人員解讀被告鄭捷行兇之動機及其人格狀態,並鑑定其刑事責任能力、受審能力、量刑因子,承辦檢察官並囑託醫院對被告鄭捷就上開事項進行鑑定,經鑑定結果初步認為被告鄭捷犯案時並未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有欠缺或顯著減低之狀況,具有受審能力及到庭參與訴訟程序之能力,且其具有反社會自戀之人格特質,不成熟、常有標新立異之舉,對於他人遭遇之同理心較為欠缺,具有特殊之世界觀,認為世界是虛無的,人生無意義傾向悲觀,對於應付人生之事覺得麻煩,長期有自殺念,但無勇氣自殺等人格特質,承辦檢察官因而認定被告鄭捷因於國小時期與兩名女同學之糾紛而立下殺人報復之誓言,嗣雖因現實上難以殺害該二名同學,但既已發誓殺人,即應貫徹,故決定以同等困難嚴重之隨機殺人作為替代,並在遭友人舉發、教官調查、無心學業而將面臨退學多重壓力下,於103年5月21日下午正式啟動殺人計畫而進行大規模殺人,終至殺害解青雲等人,故就被告鄭捷以殺人罪4次、殺人未遂罪22次提起公訴,並以其所為符合「大規模殺人」之定義,手段兇殘、泯滅人性、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屬永遠無法抹滅之傷痛,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請求法院依法處以死刑,以懲其兇。

書珊:

  這件大眾關注許久的案件終於結案了,兇手將為他做的錯事付出生命的代價,但是我想看到這個結果,沒有人會是高興的,那些失去的生命已經無法挽回,受害者的心理創傷也難以癒合,大多數的人也因這個事件造成社會上人心惶惶,可以說這是一個兩敗俱傷的結果。

  現在的時代在進步,社會在進步,但是進步不是沒有代價的,人們在享受便利生活的同時,也在承受著各式各樣的壓力,如果壓力無法正確紓解,人心就會生病,做出傷害自己或傷害別人的事情。

  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心病」,當身體不舒服時大家都知道要看醫生,但是心生病的時候,卻沒有多少人會主動去看醫生,甚至根本沒發現自己的心已經病了,或為了自己的心病感到羞恥,這樣是不對的!心理諮詢就跟感冒看病一樣是正常且有必要性的,不該忽略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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